尊敬的客户: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满足您的征信异议申请需求,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特此公告征信异议受理渠道。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如您认为信用报告中涉及我行业务的内容存在错误或遗漏的,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我行受理网点,提出征信异议申请。异议受理网点详情见附件1。异议处理业务流程如下:

为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行以您提交的征信异议申请表(附件2-3)作为征信异议申请的受理方式,并及时予以核查。如您有相关业务想要咨询,除至上述各网点外,可联系经办客户经理进行咨询,也可通过我行客服热线0351-96588进行咨询。
我行异议申请回复均采用书面回复函(附件4)形式,请您保持电话畅通,异议审核结束后请及时领取回复函。
特此公告,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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