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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4 10:04:50   来源: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和《山西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山银发〔2022757号)有关规定,现将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41220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综合授信75000万元,期限24个月。用途为有关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建设。授信额度项下为项目融资贷款,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5522日,本行与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授信合同。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8月,法定代表人李长勇,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吕梁市临县车赶乡桃塔村,注册资本为430000万元,申请人隶属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国资委。其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

  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行的关联方。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是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本行主要股东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交易遵循一般商业条款,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业务定价相关管理规定。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授信业务为综合授信,涉及授信金额75000万元,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本次授信后,对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授信余额不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对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符合监管要求。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决议情况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笔重大关联交易已经本行第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查通过,并经本行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笔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该笔交易已在银行业保险业关联交易监管系统进行报告。

  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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